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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淀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粉丝、粉条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重庆、山东、黑龙江、四川、江苏等6个省、直辖市43家企业生产的5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3%。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大型粉丝、粉条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中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4%,一些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作为食品漂白剂,但其残留量(以SO2计)不得超过0.1g/kg。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147g/kg,超过了国家标准允许残留量的规定。 2、超范围使用合成着色剂。国家标准规定人工合成色素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等不能用于粉丝、粉条产品加工。本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检出合成着色剂,有的产品中检出柠檬黄、亮蓝、胭脂红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着色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粉丝、粉条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