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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样合格率约七成
食药在线 2006-9-16 12:05:08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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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根据不同时期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特点设计的产品。产品中强化了婴幼儿生长发育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调整了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的比例,是一种营养物质最全、最利于婴幼儿消化吸收的食品。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陕西山东上海浙江福建黑龙江、广东等9个省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合格1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4%。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一是产品涉及健康安全的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酵母菌和霉菌、细菌总数、致病菌等卫生指标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二是本次抽查中所有抽查的产品标签标识都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三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稳定,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产品的营养强化剂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产品,标准中对维生素、微量元素含量均有严格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指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维生素C的实测值为4mg/100g(标准值为≥40mg/100g),仅是标准值的十分之一;铁的实测值为6.2mg/100g(标准值为7~11mg/100g)。 
    二是个别产品理化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国家标准规定脂肪的标准值为25.0~31.0g/100g;灰分≤4.0%。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理化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主要是脂肪和灰分不合格,脂肪实测值为19.2%,灰分为4.5%。 
    三是个别产品的大肠菌群值超标。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40MPN/100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大肠菌群超标,实测值为90MPN/100g。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婴幼儿配方乳粉选购和食用常识: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选购常识: 
    1、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按国家标准规定,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项目。 
    2、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是否齐全,含量是否合理。营养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成分,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 C、部分B族维生素,微量元素如钙、铁、锌、磷,或者还要标明添加的其它营养物质。 
    3、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产品配方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生产设备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保证。 
    4、要看产品的冲调性和口感。质量好的奶粉冲调性好,冲后无结块,液体呈乳白色,品尝奶香味浓;而质量差或乳成分低的奶粉冲调性差,即所谓的冲不开,品尝奶香味差甚至无奶的味道,或有香精调香的香味;另外,淀粉含量较高的产品冲后呈糊状。 
    5、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选择合适的产品。在选择产品时要根据婴幼儿的年龄段来选择产品,0~6个月的婴儿可选用婴儿配方乳粉Ⅱ、1段婴儿配方奶粉。6~12个月的婴儿可选用婴儿配方乳粉Ⅰ或2段婴儿配方奶粉。12个月以上至36个月的幼儿可选用3段婴幼儿配方乳粉、助长奶粉等产品。如婴幼儿对动物蛋白有过敏反应,应选择全植物蛋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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