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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
食药在线 2007-6-20 14:51:16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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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命名,确保保健食品名称的科学、准确,2007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对保健食品命名、品牌名和通用名的一般要求,品牌名和通用名的特殊要求都做出明确规定。
    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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