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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全市人民平安过节、欢乐过节,市卫生监督所近日安排布署市、县(区)两级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防疫站,认真做好春节、元旦期间的卫生执法监督大检查。 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要制定检查方案,安排精兵强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集中力量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彻底净化节日食品市场。 二、要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和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洗浴、文化娱乐等场所以及旅游景区(点)、车站周边餐饮、食品销售等单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从业单位落实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餐饮具、用品用具消毒等卫生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无证生产加工或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重从快给予卫生行政处罚。 四、各县(市、区)要充分考虑“两节”消费特点,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加强对节日相关食品特别是农产品、食用油、蛋及蛋制品、肉及肉制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同时要加强对从业单位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的监督,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流入节日市场。 五、各县(市、区)“两节”期间要开展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指导供水单位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六、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两节”检查监督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在监督检查中查处的典型案件和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的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告。 八、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防疫站)在“两节”食品、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中注意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对“两节”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县(市、区)要将节日监督检查情况于元月底和2月底分两次以书面报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公共卫生监督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