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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评价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和治理成果,进一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2006年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将于年底对我市六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我市食品放心工程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西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44号)的要求,于2003年开始实施的。该工程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使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此次综合评价包括管理指标、重点品种监测指标、消费者满意度指标等三项评价内容。管理指标评价主要是对各县(市、区)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落实、宣传教育、综合监督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品种监测指标评价是对全市的小麦粉、猪肉等重点品种进行检测及评价;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评价则是由消费者对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 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受到了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组长李章宏对此项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他要求综合评价工作组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治理的成效,对评价结果要进行公示,并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使我市食品行业成为放心行业,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