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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简报2006年第2期
食药在线 2007-1-8 19:33:3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城区出台《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完善全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城区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要求,近日,城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印发了《晋城市城区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方案》(城政办发〔2006〕1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按照分类指导、既体现共性又突出个性的原则,将全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分解细化、区别对待。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以2005年区政府及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中明确的职责为主要考核内容,涉及组织领导工作情况、领导组转办和督办食品安全问题和案件处理情况、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建立内部食品安全工作监督考评制度情况、食品安全问题和案件处理情况、食品安全问题调查以及解决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报告情况、食品安全教育公开情况八项指标;各镇(办)以2005年5月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下发的《城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流程实施意见》(城食安协发[2005]3号)和2005年8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办发[2005]75号)中明确的职责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由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中心及区监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上述指标对全区各镇(办)及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进行百分制考核。  
     依据《方案》,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全区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作为评定考核各有关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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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晋城市城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    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