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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6日)
一、办事程序 填表、报资料-市局初审-省局注册-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4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件复印件; 7、申请人拟在或所在执业单位在《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办程序
一、办事程序 填表、报资料-市局初审-省局注册-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4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6、申请人拟在或所在执业单位在《注册申请表》的执业单位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办程序
一、办事程序 填表、报资料-市局初审-省局注册-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4张;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件复印件。
有关说明: 1、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执业单位红色印章; 2、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一年以上申请注册者,须同时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为3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再次注册,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者,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4、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按上述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 5、咨询电话:0356-2280021 |